银河公告
當前位置: 首頁 | 银河公告 | 正文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關于培育建設《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庫》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年05月14日 00:00 浏覽次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研究總結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推動成果的轉化和應用,提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質量,經研究,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決定啟動培育建設《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庫》相關工作,組織出版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和實踐研究優秀著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義
      立足于形成更多的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和實踐研究成果,着力推動廣大高校教育工作者從立德樹人、教育現代化、交叉學科、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科學化水平等多元視角,進一步研究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創新發展的前沿問題,把握人才培養的曆史經驗和客觀規律,不斷深化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學科和理論支撐。
      二、申報成果要求
      1. 申報範疇。研究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著作,不限專業及學科(鼓勵開展交叉學科研究)。須為中文學術著作(譯著、軟件等形式的作品除外)。申報著作可以是個人專著,也可以是多人合著。
      2. 内容要求。作品應符合出版要求,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學術導向,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實踐指導意義,符合學術規範并具有一定的創新性。
      3. 篇幅要求。每部作品(含圖表)原則上字數不超過25萬字。
      三、資助對象及辦法
      1. 資助對象。各高等學校在職教師及管理幹部均可申報。
      2. 資助辦法。對于經評審後列入資助計劃的作品提供全額出版資助并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資助費用直接支付給協議出版單位,不支付給作者單位或作者個人。出版社贈送作者30冊樣書,原則上不向作者支付稿酬)。獲資助出版的著作在圖書封面上标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庫•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組編”字樣。
      四、申報和出版程序
      1. 組織。請各地各高校結合本地本校學術著作出版資助計劃,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庫》的組織工作,形成長效推薦機制。有條件的地方、高校可組織初評後統一申報。教育部思政司将每年組織一次評審。
      2. 申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别推薦5本以内著作(不含教育部直屬高校);教育部直屬高校各報送2本以内著作。作者按要求填寫《思想政治教育文庫申報表》(見附件),由學校學生工作部門及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處室分别填寫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後連同書稿文本(齊、清、定)寄送到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教育部直屬高校可直接報送)。
      3. 時間。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15日。超過申報時間将不再受理(以郵戳為準)。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5号(郵編100816)。
      4. 評審。教育部思政司組織專家對申報書稿進行評審,确定入選資助計劃作品,并将評審結果通報各地各高校主管部門。注重質量,甯缺勿濫。
      5. 出版。出版社依據國家的相關出版法規與作者辦理相關出版事宜。作者按出版社的有關要求遞交電子版書稿。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 健 010-66096670
      呂治國 010-66097026

申報表.doc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