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年05月27日 00:00 浏覽次數:次
各學院、各單位:
為做好畢業研究生就業派遣和離校工作,确保畢業研究生順利、文明離校,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研究生就業派遣工作安排
1、根據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通知,2014年6月20~
2、凡要求派遣的畢業生必須提供檔案接收地,協議書上不注明檔案接收地的無法進行派遣。畢業研究生須在畢業2年内申請辦理報到證,超過2年原則上不予辦理。
3、畢業研究生辦完離校手續後憑離校存查單到所在學院研究生輔導員處領取《報到證》、及時辦理檔案和戶口遷移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内到用人單位(或人事局、人事代理機構)報到、落戶,《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過期作廢。《報到證》是每一位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和落戶的唯一憑證,請妥善保管。
4、出國、出境留學或工作的畢業生可自行聯系國内檔案、戶籍托管機構辦理戶檔托管手續,也可申請派回原籍,屆時憑托管機構出具的接受函件或《派回原籍申請表》即可辦理派遣。
5、考取并收到博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或調檔函)的畢業生,須及時将錄取通知(或調檔)函複印件交至學院研究生輔導員處,辦理相關戶檔轉遞手續,不辦理派遣手續,不發《報到證》。
6、定向、委培研究生,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不辦理《報到證》,檔案、畢業證、學位證由學校直接寄回原單位。
7、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根據《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未就業畢業研究生管理工作暫行規定》,可以:(1)聯系檔案、戶籍托管機構辦理托管,以便享受未落實工作期間的有關待遇(如代辦醫療、計劃生育、各類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辦理調整檔案工資、連續計算工齡、轉正定級手續等);(2)申請派回原籍。憑托管機構出具的檔案戶口接受函件或《派回原籍申請表》即可辦理派遣。
8、違約手續辦理:畢業研究生要加強誠信意識,簽署就業協議書後,原則上不允許另行聯系其他工作,如情況特殊,确需違約,按以下流程辦理:填寫《畢業研究生違約申請表》連同以下 4 種材料(個人違約的詳細書面申請材料、原單位就業協議書、原單位解除協議的證明、現拟去單位同意接收函)一起交學院研究生輔導員和分管領導簽字後,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審核處理。
二、畢業研究生檔案、戶籍轉遞工作安排
參加統一派遣的畢業生的人事檔案将由學校檔案館統一寄發;戶籍遷移手續将由校保衛處戶籍室(025-84395432,行政樓B105)統一辦理,暫未派遣需将戶籍保留學校的畢業生,請與學校保衛處戶籍科聯系,按學校戶籍相關規定執行。
戶口、檔案挂靠在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及其下屬人才中心的同學,請務必提供該人才中心的檔案接收函,否則對方不予接受檔案。
三、畢業生文明離校工作
1、各學院要加強已畢業但尚未按時離校研究生的管理,積極配合學校做好畢業生文明離校工作。
2、各學院要關注2014屆畢業研究生思想動态,加強與導師溝通,發揮導師積極性,全面細緻地做好畢業生的思想工作,确保畢業生按期離校。
3、各學院要主動關心畢業研究生的學習、生活和工作情況,及時了解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尤其要關心有特殊困難的畢業研究生的就業工作,幫助畢業研究生及早就業。